• 08-21
    2020

    国企激励机制改革加速升温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王璐 罗逸姝年内15家上市国企“官宣”股权激励 多地中长期激励试点增点扩面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下半年以来激励机制改革正在提速。《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上市国企共有15家“官宣”股权激励计划,山东、广东、上海等地非上市国企中长期激励试点增点扩面,而科改示范行动等多项改革中激励改革也多是“标配”,手段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不过,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国企的中长期激励大都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还需要与薪酬分配、国资监管等多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实现更大的授权和突破。以三年行动为契机,国企改革冲锋号即将吹响,未来深化激励改革已成业内共识,这无疑将为我国国有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也将推动资本市场释放新的红利。  日前,国泰君安披露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按照此前发布的公告,其拟向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451人,授予不超过890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迈出上海国资委金融国企综合改革第一步。”中泰证券发布研报称。  这并不是个例。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20日,今年内A股共有15家上市国企发布了股权激励公告,其中包括了4家央企国资控股、5家省属国资控股、6家地市国资控股。而激励标的物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和股票期权等。共有8项股权激励已经实施,3项由董事会提出预案,2项经国资委批准,还有1项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值得注意的是,7、8两月,上市国企股权激励计划密集落地,长安汽车、银座股份、厦门国贸等7家上市国企相继发布,占到了年内总发布数的46%。  与此同时,针对非上市国企的中长期激励试点也在持续推进。在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副省长凌文表示,中长期激励增点扩面,符合条件的10户省属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全部实施股权激励,占总数的近四分之一。上半年新确定154户权属企业开展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试点,试点企业累计达到195户,覆盖面达7.6%。指导3户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  湖南省近几年来积极研究和推动国有企业期股、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广东省则提出了以“模拟股票”为主的中长期激励模式。深圳国资委推进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而从目前推进的科改示范行动、双百行动等各项改革来看,激励改革应用较为广泛,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捆绑,以此建立价值共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等机制。例如,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科改示范行动”三年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要建立具有愿景期盼的分类中长期激励机制。  “目前国企激励的手段因企业的类型和性质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特点,主要以货币为主,辅以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针对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可以采用项目分红和岗位分红模式,以及超额利润分享和虚拟股权。部分传统行业则可以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一并推进员工持股激励计划。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业内人士都认为,下一步要把健全改革主体各方激励相容机制摆在更突出的位置。  “激励机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改革深化推进的催化剂,也是各项改革举措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刘兴国表示,一方面,没有科学合理激励机制的支持,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与员工,可能会缺乏落实改革举措的动力与积极性,甚至可能会给改革设置人为障碍。另一方面,其他各项改革的实施,实际上只是为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潜力、释放活力、提升效率效益创造了良好外部条件,而*终完成潜力激发、活力释放与效率效益改善,还在于科学合理激励机制的建立。  据国资委5月30日披露的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3家央企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了股权激励,虽然较之前取得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中,只有不到30%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大。  刘兴国指出,目前看,股权激励的实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国有企业活力,促进了国有企业绩效的改善。但其不足之处在于,现有的股权激励措施,实施的条件要求高,而且实施范围受限。下一步的改革,一是要灵活采用更多科学高效的、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激励措施;二是要允许更多国有企业,原则上应该允许所有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三是要适当放宽激励幅度的限制性规定,允许业绩优秀的国有企业采取更大力度的激励举措。  “目前政策以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尚在完善中,中长期激励大都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还需要更大的授权和突破。”李红娟也表示,国企激励机制的有效建立和实施,还需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国资监管制度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等协同推进,从制度上进行系统化设计,从法律政策上进行适度松绑和授权,逐步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制度,充分释放国企员工创新热情和改革激情。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08-17
    2020

    新基建领跑 重大外资项目加速落地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王文博 郭倩外商投资正在迎来多重政策利好。近期我国一系列稳外资举措密集出台,并接连推出重大外资项目,其中新基建成为重点支持领域之一。《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获悉,随着系列利好信号持续释放,以及用地、融资等支持力度加大,很多跨国企业将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布局,重大外资项目正迎来落地高潮。值得注意的是,支持举措还在加码,重点鼓励外资投向高科技产业、研发环节,补齐产业链短板,激活更多创新动能。  下半年伊始,乌鲁木齐与西门子工业软件(上海)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建中欧数字化工业新基建创新基地。创新基地将依托西门子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资源,打造面向智能制造、新能源、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技术创新、智造服务、人才培育与创新加速等平台。  6月30日,欧洲*大软件公司思爱普与山东莱芜高新区签约,思爱普智能制造创新赋能产业园项目落地。该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成立数字化创新赋能中心、数字化产业和服务平台、双招双引平台及数字化人才平台。此前数日,英特尔宣布携手南京共建“未来科技智慧中心”,双方将逐步建设智慧园区,推广智能楼宇、智慧办公、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能机器人等应用。  记者还了解到,高通公司、施耐德电气等一批跨国公司也都看好中国加速新基建所释放的巨大市场潜力,将加速这一领域布局。  近期,高通创投对3家中国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覆盖物联网、人工智能和5G应用等领域。高通公司中国区董事长孟樸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5G、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将促进各生产要素间的高效协同,为社会发展释放“乘数效应”。高通公司正积极抓住新基建下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的更多机遇,与更广泛的行业伙伴进行合作,通过技术和创新为工业互联网、智慧交通、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产业赋能。  施耐德电气与宁德时代也刚刚通过“云签约”,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绿色智能工厂、新能源发电、安全用电、能源存储等领域展开合作。施耐德电气全球执行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尹正对记者表示,看好中国的数字经济前景,这也非常契合施耐德电气在中国推动数字化转型的愿景。此前,施耐德电气在厦门增加了投资,计划未来3到5年扩大研发和增加生产线,生产新一代数字化绿色电气产品。  思爱普全球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李强表示,非常期待中国市场新基建创造的机遇。李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思爱普已推出覆盖25个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将利用公司的产品、技术及服务,支持客户加快数字化转型,助力政府和企业建设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  外商跑步进场,也促成了地方批量外资项目的签约落地。7月22日,54个外资项目在上海集中签约,其中15个项目涉及新基建,涵盖网络科技、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产业。在此之前,昆山迎来重大项目集中落地,涉及高端装备制造、光通信、总部经济、新材料等多个领域33个重大项目,其中外资项目16个。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08-14
    2020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来源:证监会为全面落实新《证券法》等上位规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监管透明度,明确市场主体预期,释放并购重组市场活力,证监会将涉及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及并购重组审核的监管问答进行清理、整合,并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重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监管问答同步废止。  此次清理、整合,对不符合《证券法》等上位法精神的以及重复上位法规定的内容予以废止;对明确相关规章适用的问答进行合并,以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发布,包括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等内容;对涉及同类问题的各项问答整理合并,对不适应市场发展、监管导向更新的问答做相应修改,完善体例、统一编号、优化结构、科学分类,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布,包括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承诺及奖励、内幕交易核查要求、分类审核安排等16项内容。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新《证券法》贯彻落实工作,完善资本市场规则体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监管及并购重组审核工作透明度,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08-11
    2020

    国家电影局发布“科幻十条” 将科幻电影打造成为电影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国家电影局发布“科幻十条” 将科幻电影打造成为电影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刘礼文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国家电影局、中国科协印发《关于促进科幻电影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将科幻电影打造成为电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新动能,把创作优秀电影作为中心环节,推动我国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若干意见》提出了对科幻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特效技术、人才培养等加强扶持引导的10条政策措施,被称为“科幻十条”。  其中,《若干意见》要求,要加大对科幻电影剧本的培育力度,鼓励扶持原创,促进科幻文学、动漫、游戏等资源转化,丰富科幻电影内容创新源头,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样化可持续的科幻电影剧本供给体系。支持在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扶持青年优秀电影剧作计划、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等工作中设立科幻类别,鼓励有关电影节设立科幻电影单元等。  《若干意见》要求,要以科幻电影特效技术发展带动电影特效水平整体提升。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影特效底层核心技术和平台工具,支持电影数字内容加工处理和数字版权保护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国产高精尖电影装备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建立完善电影特效技术标准体系。引导符合条件的从事电影特效技术的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结合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工作,推动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进程,将电影数字特效内容加工处理纳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鼓励多层次开展技术、标准、检测认证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若干意见》强调,要落实财税支持政策。鼓励科幻电影相关企业入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享受场租等优惠政策。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08-05
    2020

    集成电路迎来新时期扶持政策 先进技术企业“10年免税”

    集成电路迎来新时期扶持政策 先进技术企业“10年免税”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兴彩集成电路领域的先进技术企业迎来喜讯,将可享受“10年免税”的财税优惠政策。8月4日,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8号文”)。这是首次将集成电路产业排在软件产业前面,显示出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扶持的力度和决心。  记者查阅此前《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以下简称“4号文”)等文件并比较发现,8号文在技术节点、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做出了大幅突破,并首次写入国际合作政策。  更多财税优惠支持先进技术  8号文首次将“28nm”写入,并第一次给出“10年免税”的财税优惠政策。  8号文提出,对于线宽小于28nm(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1年至第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线宽小于65nm(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前4号文的提法是,对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半”)。对于线宽小于0.25微米的企业,所得税给予“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  此外,8号文在“投融资政策”中第一次提出,有序引导和规范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秩序,做好规划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在业内人士看来,8号文的出台,意味着新时期国家更注重扶持集成电路产业的先进性,尤其是先进制程的芯片制造公司,也意味着各地集成电路项目不能再“大干快上、遍地开花”。  聚焦人才、资金、知识产权保护  集成电路产业*重要的资产就是人才,人才尤其是行业领军人才是目前制约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大掣肘之一。  8号文在“人才政策”中,首次提出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一级学科设置工作,努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的高水平人才。鼓励地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在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顶尖专家和优秀人才及团队。  就在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投票通过集成电路专业将作为一级学科,并将从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中独立出来的提案。  对此,有集成电路资深人士表示,将集成电路专业设为一级学科、加快顶尖专家引进,针对的是目前的人才瓶颈现状,其中引进顶尖专家是当前产业发展的亟需,培养更多从业人员则让产业“后继有人”。  8号文还在“投融资政策”上有了进一步突破,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引导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支持银行理财公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专门性资管产品。  需要重点提及的是,8号文提出,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加快境内上市审核流程。  此外,与4号文的“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表述相比,8号文进一步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首次将“国际合作”写入文件  作为一个全球性的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尤其需要国际间合作。8号文首次提出“国际合作政策”,在做好自主可控的前提下,强调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  具体来看,在开放政策上,一是积极为国际企业在华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鼓励国际企业在华建设研发中心。在全球合作上,一是鼓励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二是加强国内行业协会与国际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支持国内企业在境内外与国际企业开展合作,深度参与国际市场分工协作和国际标准制定。  另外,8号文还重点提及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走出去”,便利国内企业在境外共建研发中心,更好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半导体产业是一个全球性产业,全球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做到全产业链第一。”华润微常务副董事长陈南翔曾在接受采访时强调,推进国产化有利于提升中国半导体产业的竞争力,但中国不应止步于此,中国半导体产业应该树立参与全球产业竞争的意识,相关公司可先做到带动中国,再做到带动世界。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08-03
    2020

    北斗系统产业链2020年产值有望超过4000亿元

    北斗系统产业链2020年产值有望超过4000亿元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韩远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远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8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建成开通的有关情况。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新闻发言人冉承其表示,北斗芯片28nm工艺芯片已经量产,22nm工艺芯片即将量产。大部分智能手机均支持北斗功能,支持北斗地基增强高精度应用的手机也已经上市,目前已构建起集芯片、模块、板卡、终端和运营服务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10年来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总体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2019年达到3450亿元,2020年有望超过4000亿元。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