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5
    2021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IPO严把入口关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静   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把好市场入口关成为2021年伊始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针对把好上市企业入口质量关,近期证监会、上交所连续出台三个文件,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使IPO审核把关日趋规范和细化完善,也表明了当下监管层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意图。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行,将会有更多符合要求的公司实现上市融资,同时在审核企业质量方面,将更加注重企业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质量也会不断提高。  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  2月3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上交所表示,此举是为了规范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督促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职责。  这已是近一周内监管部门针对“严把IPO入口关”第三次发文。1月29日,证监会发布了《IPO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对IPO企业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标准、流程以及后续处理工作进行了规范,着力加大IPO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压实压严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2月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主要包括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相关问题以及常见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其目的也是在于进一步压严压实“两个责任”,把好上市企业入口关。  值得注意的是,由此关于IPO收紧的声音甚嚣尘上。与此同时,终止审核公司继续增多。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出台的系列政策和IPO终止审核案例,释放出来的并非是IPO收紧信号,而是表明IPO审核越发规范。  “近期一系列政策出台表明当下监管层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意图。”川财证券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并非是监管层对IPO入口的收紧,而是对IPO监管更加规范,当下全面注册制持续推进,将助力更多企业实现直接融资,但并不意味着会降低上市公司质量,相反,需要更加严格把关好IPO入口。全面注册制下,审核机构虽然对注册文件不进行判断和评价,但对于文件的审查、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必须要严格监管,才能够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出台新的政策不是为了收紧IPO,而是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上市,排除那些不太符合条件的企业。”申万宏源市场专家桂浩明表示,IPO的核心还是在于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自己来选择定价,但结合资本市场现实的情况,多少还是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突出表现在大投资者普遍对于新发股票存在某种盲目认同感,另外,新上市股票还存在一个新股的溢价,价格也未必都合理。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管理,提高公司质量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在现实情况下能够维护市场稳定。  经济学者、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也表示,上述举措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内容。首先从源头上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方向规范入口审核;另一方面,让一些不符合要求或者低质量的上市公司尽快退市,优胜劣汰,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  注册制显著提升市场效率  事实上,此前监管层的表态已经释放出来相关信号。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把好市场入口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去年11月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动员部署会上强调,要深刻理解注册制改革的初心和使命,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行,2021年IPO也将会发生新变化。桂浩明表示,全面注册制下,退市制度也会不断完善,监管层将会努力“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在制度方面,可能会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强化在IPO过程中的监管,在充分的信息披露情况下把决定权交给市场。  陈雳则表示,全面注册制下,IPO发行常态化,将会有更多符合要求的公司实现上市融资,实现企业的做大做强。同时在审核企业质量方面,将更加注重企业的信息披露,可能会根据行业侧重点不同,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信息披露原则,引导投资者做出合理的判断,减少机构与普通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随着注册制全市场覆盖,IPO的效率会大幅提升,整个市场的包容性也会全面提升,IPO的数量会更多,而退市公司的数量也会更多。  中信证券则预计,主板(含中小板,下同)注册制改革将于2021年上半年落地,三季度首批注册制公司上市,全面注册制时代将正式开启。预计主板发行效率将大幅提高,目前约490天的审核平均耗时将缩短至约60天。预计2021年IPO约650家,募资规模约5500亿元,较2020年的4700亿元进一步增加。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01-22
    2021

    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国新联合发起百亿元新能源产业基金 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国新联合发起的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在北京签署,该基金整体规模为100.2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风电、光伏产业,以及氢能、储能、综合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的新技术项目。该笔基金投资运作后,预计将撬动约500亿元的资金流向新能源产业,可促使超过600万千瓦的风电、光伏项目落地。该基金由国家能源集团发起设立,合伙人分别是该集团旗下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新旗下的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国华投资开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将负责基金的管理与运作。“国能基金是国家能源集团设立的首只基金,国家能源集团将通过自主建设、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刘国跃在致辞中表示,在我国深入推进“3060”目标和深化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能源集团联合中国国新、中国东方发起设立国能基金,体现了中央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表示,中国国新参与设立国能基金,旨在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全面支持中央企业“两非两资”剥离处置工作,积极配合主业央企和资管金融机构开展新能源产业专业化整合,推动我国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跃表示,中国东方将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及兼并重组、夹层投资、过桥融资等专业优势,为我国能源新战略的实施提供全方位支持。2020年,虽然疫情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风电、光伏行业快速复苏,并实现了爆发式增长。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7167万千瓦、太阳能光伏4820万千瓦,风光新增装机总和约为1.2亿千瓦,创出历史新高。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实现“碳达峰”。能源行业既是中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行业,也是*有能力的践行者。气候雄心峰会后,我国电力行业各大企业纷纷提出“十四五”期间的风电、太阳能发展规划。国家能源集团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力争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达到7000-8000万千瓦。作为全球*大的风力发电公司和*大的煤基能源企业,国家能源集团全面启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研究和实施路径,将有助于推动整个能源行业的低碳转型。此次设立的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就是该集团践行政治和经济责任、实现“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01-07
    2021

    又一重要规划发布!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来了

    来源:科技部网站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持续有序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按照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要求,科技部会同你们共同编制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科技部2020年12月20日全文如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纲要》,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强长三角区域创新一体化为主线,以“科创+产业”为带动,充分发挥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强化苏浙皖创新优势,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和协同创新生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开放合作,着力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努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二)基本原则。坚持战略协同。立足区域创新资源禀赋,以“一体化”思维强化协同合作,着力强化政策衔接与联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区域一体化创新发展新格局。坚持高地共建。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健全共享合作机制,联合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构筑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坚持开放共赢。立足长三角地区创新特色,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集聚配置国际创新资源,塑造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坚持成果共享。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普惠共享,完善区域一体化技术转移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支撑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三)战略定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创新需求,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创新载体,推动科技、产业、金融等方面要素的集聚、融合,塑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空间、新方向,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支撑形成强劲活跃增长极。原始创新动力源。围绕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以国家实验室为带动,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为依托,联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强化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提高重大创新策源能力,推动长三角地区成为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源。融合创新示范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先行先试,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政策有效衔接,科技资源高效共享,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开放创新带动区。对接国际通行规则,优化开放合作服务环境,联合打造一批高水平开放创新平台,实施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提升集聚和使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成为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前沿和窗口。(四)发展目标。2025年,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共同体。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规划、政策的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制约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基本破除。涌现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型企业家和创业投资企业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3%,长三角地区合作发表的国际科技论文篇数达到2.5万篇,万人有效发明达到35件,PCT国际申请量达到3万件,长三角地区跨省域国内发明合作申请量达到3500件,跨省域转移数量超过1.5万件。2035年,全面建成全球**的科技创新共同体。一体化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集聚一批世界**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各类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通,科技资源实现高水平开放共享,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大幅跃升,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的**者、国际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世界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支柱。二、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统筹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共建一批长三角高水平创新基地。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建设。鼓励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市”)在科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和公共安全等领域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共建一批长三角实验室,支持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加快发展。加快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对标国际*高标准、*好水平,围绕提升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水平,打通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构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提升能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创新策源能力。对标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强化数据治理和标准建设,积极推动长三角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以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依托,加快构建世界**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区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网络,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升级和联合建设,加快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未来网络试验设施、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建设,谋划筹建生物医学大数据、系统生物学、纳米真空互联、作物表型组学、光子科学、新一代工业控制系统、智能计算等前沿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突破世界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取得重大原创突破提供有力支撑。(二)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三省一市立足优势学科和研究力量,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主动发起和联合承担若干个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三省一市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需求,创新组织管理机制,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加强三省一市科技计划的协调联动,建立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促进科技报告和科技成果的信息共享。建立与科技创新区域协同攻关相适应的制度措施,完善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参与、有效协同的机制,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强强联合,面向产业创新需求,开展重大科技攻关。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生物育种等重点领域,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关键标准,解决产业核心难题。共同打造集成电路共性技术研发、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多中心协同的生物医学智能信息技术等公共平台。在智能计算、高端芯片、智能感知、脑机融合等重点领域加快布局,筹建类脑智能、智能计算、数字孪生、全维可定义网络等重大基础平台。联合实施科技成果惠民工程。聚焦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社会发展领域,优化区域科研力量布局,完善民生领域科研体系。加大民生领域科技投入,加强检测试剂、疫苗和生物药物、新型化学药物制剂研制,共同加强传染病防治药物、罕见病药物和高性能医疗设备研发,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研发水平和技术储备能力。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加快共性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三)协力提升现代化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创新协作。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重点领域,建立跨区域、多模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一批长三角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聚焦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物联网、第三代半导体、新一代人工智能、细胞与免疫治疗等领域,努力实现技术群体性突破,支撑相关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示范基地,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增强企业为主体的国际标准竞争力。支撑循环型产业发展。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依托,加强环境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的科技创新供给,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近零排放、固废资源化利用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科技创新,开展整体技术方案与政策集成示范。积极推进绿色技术银行发展,推动在长三角地区布局建设绿色技术银行分行,打造跨区域的绿色技术协作平台和质量追溯体系。突破水—土—气协同治理和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与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套核心技术群,协同构建循环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三、构建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一)共塑一体化科技创新制度框架。加强三省一市科技创新规划的对接。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规划会商机制,共同对区域性科技创新目标、重点任务、资源布局、国际合作等进行协商和统筹。针对重点领域和重大科技问题,联合编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逐步形成长三角地区科技协同创新规划体系。鼓励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系统推进长三角区域全面创新改革,在推动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方面先行探索经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跨区域认定制度,鼓励长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跨区域合作和有序流动。鼓励三省一市共同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实现企业异地购买科技服务。建立科技创新人员柔性流动制度,深化区域科技交流与创新。共同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作风建设。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科技伦理协作委员会和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协作与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区域内科研诚信案件联合调查,集中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培训,积极营造长三角地区良好的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二)促进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强化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和联动。支持长三角地区建设一批世界**大学和世界**学科。依托“双**”建设高校在集成电路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为高校和企业协同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提供支撑。充分发挥长三角高校协同创新联盟作用,整合高校优势科技资源,在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等方面形成联合攻关机制。建立长三角**高校与科研机构的智库联盟,逐步形成**型智库网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牵头设立跨区域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创新链强化协同创新。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物联网、互联网等高端高新产业,建立完善区域产业创新链。以重大科技创新基地为载体,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强化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的跨区域跨领域协作攻关,构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全流程的产业创新链。发挥长三角资本市场优势,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孵化扩增的金融体系,支持一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三)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依托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等机构,建设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和高效利用。整合三省一市高校、科研机构、各类创新基地和专业化服务机构的科技创新资源,引入国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优质资源,形成科技资源数据池。不断完善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完善财政奖补机制,支持成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机构联盟,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合理流动。加大各省市人才支持政策的协调力度,建立一体化人才保障服务标准,实行人才评价标准互认制度,促进科技人才在各省市之间健康有序流动。允许地方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定。推动三省一市科技专家库共享共用,完善人才交流、合作和共享机制。构筑长三角地区科普工作协同发展体系,完善科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共同承办国家重大科普活动,进一步推进三省一市科普项目、展览、影视作品等优质科普资源交流共享。(四)联合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支撑能力。构建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打通原始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道,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建立健全成果转化项目资金共同投入、技术共同转化、利益共同分享机制。以长三角地区四个技术交易市场为枢纽,建立完善长三角一体化技术交易市场网络。依托三省一市现有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和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等活动,建立面向全球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转移、转让、授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以上海闵行、江苏苏南、浙江国家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为**,鼓励三省一市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多渠道培养技术转移经理人,提高技术转移专业服务能力。推动高校、科研机构选派拥有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强的科研人员担任“科技专员”,深入企业开展技术转移和科普服务。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长三角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推动信贷资源流动,服务长三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地方金融机构等,开发优质科技金融产品,开展天使投资、知识产权质押、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活动,为长三角创新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支持长三角发展“数据驱动”的科技金融模式,研究制定数据化科技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企业信用增进机制。共建长三角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三省一市证监局的协作交流,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为长三角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多层次融资服务。支持长三角探索建立区域创新收益共享机制,鼓励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挥科创板对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支持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融资。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做强做大,发挥高质量上市公司对科技创新的带动作用。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环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业投资机构,吸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创投机构在长三角投资。(五)完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合作。制定与长三角科技体制改革相配套的知识产权政策,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高价值**培育联合推进机制,加强长三角产业知识产权布局谋划,超前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快大数据确权立法探索与实践,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机制,鼓励基于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场景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在长三角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下,推进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加强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统筹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和实施机制更加配套。联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行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等地知识产权法庭之间的合作交流,在三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一体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长三角地区协作,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建立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跨行政区域的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和知识产权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传播利用。完善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高端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四、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一)一体化推进创新高地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制高点,充分发挥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协同推动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共建多层次产业创新大平台,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高地。提升上海创新能级和国际化水平,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步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南京、杭州、合肥等区域中心城市创新能力,提升苏浙皖区域创新发展水平,与上海共同打造长三角科创圈,构筑形成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科技创新圈和创新城市群。强化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创新策源地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挥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作用,加强跨区域“双创”合作,联合共建***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双创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上海张江、苏南、杭州、宁波温州和合芜蚌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群在重大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方面的示范带动效应,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各方面创新要素汇聚融合、体系化发展,共同打造长三角高质量发展主引擎。(二)联合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发挥G60科创走廊九城市的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先行先试一批重大创新政策,协同布局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研发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加快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建设,支撑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共建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先进走廊、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先试走廊、产城融合发展的先行走廊。(三)协力培育沿海沿江创新发展带。以上海为中心,沿海岸线向北、向南展开,分别打造北至南通、盐城、连云港的沪通港沿海创新发展翼和南至宁波、绍兴、舟山、台州、温州的沪甬温沿海创新发展翼。沪通港沿海创新发展翼重点协同推进先进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和海洋科技创新,支撑**精品钢、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等高端制造业,临港化工、能源和新能源、港航物流等产业发展,辐射带动苏北皖北创新发展。沪甬温沿海创新发展翼重点协同推进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海洋科技创新,开展沿沪宁杭合产业创新带研究,谋划建设沪杭甬湾区经济创新带,**支撑高端制造、医药健康、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和海洋服务业发展,打造生态绿色的海洋发展创新带,辐射带动浙江西南部衢州、丽水等地区创新发展。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沿江创新发展带,支持环太湖科技创新带发展,充分发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区位优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支撑跨江联动和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对长江中游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五、共同推进开放创新(一)共建多层次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鼓励各类区域创新主体积极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和领域,积极开展多层次国际科技活动。支持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和企业在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等机制下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合作层次与水平。鼓励具备优势技术的高校、科研机构在海外开展联合办学、开设分支机构、实施国际援助项目等,开展技术示范与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联合研发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举办国际化、品牌性的展览展示与论坛活动。发挥三省一市华侨华商资本、人脉等资源优势,扩大民间交往、深化民心沟通。鼓励有关商会、产业联盟、企业等推进与国外有关组织和机构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二)协同实施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围绕生命健康、资源环境、物质科学、信息科学等领域,集中优势资源,适时牵头和参与发起全脑神经联结图谱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际大科学工程。鼓励在生物医药、能源、先进材料、信息技术、空间天文与海洋等领域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吸引全球科学家力量,开展联合研究,突破重大科学难题。建立国际大科学计划组织运行、实施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新模式、新机制,通过有偿使用、知识产权共享等方式,吸引国际组织、国内外政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参与支持大科学计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三)加快聚集国际创新资源。汇聚国际**研发机构。加强长三角地区“放管服”改革联动,打造国内*优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长三角对外开放整体优势,大力吸引海外知名大学、研发机构、跨国公司等在长三角地区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积极争取科技相关国际组织在长三角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国际技术转移。加深与欧盟创新驿站等国际机构的合作,加强中以上海创新园、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中日(苏州)地区合作示范园、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中欧(无锡)生命科技创新产业园、中以常州创新园、杭州万向国际聚能城、中荷(嘉善)产业合作园、合肥国家中德智能制造国际创新园等合作园区建设,共享与国外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关系,开展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促进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在长三角转化落地。加快聚集国际高端人才。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浦江创新论坛、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的国际化效应,打造全球高端科技人才集聚、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共享海外引才渠道,加强“二次引进”,推动国际人才认定互认、服务监管部门信息互换,提高国际人才综合服务水平,吸引和集聚全球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六、保障措施(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全过程,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国家有关部门与三省一市的协同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科技部牵头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统筹本规划实施,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二)建立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制度,开展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和决策咨询,为科技创新支撑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咨询建议。(三)优化支持方式。加大对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创新地方财政投入方式,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资助,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四)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确保规划取得预期成效。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12-30
    2020

    章建华:2021年要加快风电、光伏发展,新增装机较“十三五”要大幅增长!

    来源:能源发展网202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近期在北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题为《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的报告中指出,要加快风电光伏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总量较“十三五”有大幅增长。“十三五”能源行业成绩亮眼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回望五年的发展,我国能源行业成绩亮眼。据章建华介绍,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已超过15%,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速。“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领域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煤以内,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增量中占65%以上,超低排放煤电机组达到8.9亿千瓦。同时,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始终保持在80%以上,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章建华表示,我国原油产量连续两年企稳回升,今年预计达1.94亿吨,天然气连续4年增产超过100亿方,今年预计超过1860亿方。页岩油产量超过100万吨,页岩气产量达到200亿方,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成为新的增长点。超额完成“十三五”煤炭去产能目标,关停落后煤电机组超过3000万千瓦,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水电、风电、光伏、在建核电装机规模等多项指标保持优势。风电、光伏发电和水能利用率均提高到95%以上。章建华指出,“十三五”期间,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电力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电力中长期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实现全国范围全覆盖,启动8个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推进483个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售电公司注册超过4500家,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辅助服务市场累计促进增发清洁能源超过2000亿千瓦时,增加系统调峰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油气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推动放开上游勘探开发市场,开展多轮油气探矿权竞争出让,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推动原油期货成功上市,“X+1+X"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此外,在科技创新方面,据章建华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自主创新和重大装备国产化取得积极进展,从“跟跑、模仿”为主,向“创新、主导”加速转变;在国际合作方面,我国与29个国家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全面提升;在产业扶贫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国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八项重点明确明年方向对于明年能源工作的方向,章建华提出八大重点:着力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提高能源供给水平,着力升级能源消费方式,着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大能源监管力度,着力拓展国际合作空间,着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章建华指出,要持续提升能源自主保障水平,增强能源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把国内油气勘探开发作为保障油气安全的“压舱石”。要完善产供储销体系,认真抓好中俄天然气东线南线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川气东送二线、西三线中段等一批重大项目,全力打造“全国一张网”,积极推进东北、华北、西南、西北等“百亿方”级储气库群建设。要夯实煤炭煤电兜底保障,多渠道保障供应,确保不出现短供断供问题,因地制宜做好煤电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深化电力安全监管。“持续做好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这篇大文章,推动实现在生态文明建设条件下的能源高质量发展。”章建华强调,要加快风电光伏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总量较“十三五”有大幅增长。要稳步推进水电核电建设,按期建成投产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福清核电5、6号机组等重大项目。要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和储能产业,加快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要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大力推广煤矿绿色生产开采和智能化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电网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一代电力系统。章建华表示,要坚持节约优先战略,把节能提效贯穿能源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新方式。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着力加强能效管理,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要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全力做好天然气、电力、煤炭供应保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积极推广生物质、地热、核能等供暖新模式,确保2021年实现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70%的目标。在科技创新方面,章建华指出,要加快核心技术装备新突破,大力实施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行动,明年要力争在5-10万千瓦燃气轮机,特高压套管、分接开关、绝缘材料,1.2万千瓦海上风电等领域取得突破,全面推进煤电控制系统和芯片国产化替代。要努力打造能源技术装备新优势,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加强北斗系统、5G、区块链等新技术新装备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三代核电、小型核反应堆、风电、光伏等优势技术创新和工程实践,抢占能源科技制高点。此外,在国际合作方面,章建华表示,要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切实加强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电力、新能源、油气等领域合作,加大“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水平。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12-23
    2020

    深交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年要全力维护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深化深市板块改革

    来源:上海证券报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交所22日消息,12月22日,深交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明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深交所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十四五”即将开局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面总结今年经济工作取得的成就,系统阐述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规律,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明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背景特殊、节点关键、意义重大。  会议指出,明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迎来建党100周年,做好经济金融工作意义重大。深交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努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优秀交易所,支持创新带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发展格局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会议强调,明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创新特色。坚守服务创新创业定位,把支持科技创新、以创新带动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塑造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高水平创新资本循环机制、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完善创新企业上市培育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家精神,提高创新资本流转效率,更好服务“三创”“四新”企业。发挥上市公司创新示范作用,服务国家战略,在先进制造、新材料、信息产业、生态环保、医药健康、消费升级等多个领域为优质公司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二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巩固创业板改革成果,全力维护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深化深市板块改革,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突出“建制度”主线,以推行注册制与健全退市机制作为抓手,持续完善各项基础制度,把好市场入口出口两道关,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投融资协调发展,丰富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金融工具供给,健全财富管理和风险管理功能。实施制度性、系统性的高水平双向开放。三是切实维护市场安全平稳运行。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统筹创新发展与审慎监管,充分评估改革发展、市场运行中的风险因素,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应对能力,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守住市场安全发展的底线。四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所,把建设好、发展好、监管好交易所市场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今年是深交所建所三十周年,站在新的起点,深交所将继续保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市场功能,奋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优秀交易所,助力“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12-17
    2020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正呈现出4大趋势

    来源:时代财经从世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趋势来看,目前正处于生物医药技术大规模产业化的开始阶段。业内预计,到2020年之后,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并逐步成为世界经济的引导产业。实际上,随着生物医药产业技术不断突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在政策大力支持下,也正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前景,并且开始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一、国内生物医药产业规模持续增长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自身健康关注度的不断提升,还有生物医药新技术的成熟,我国生物市场规模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公布调研园区的生物医药总产值约1.5万亿元,较2015年增加了近0.4万亿元。2017年,所调研园区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占园区产业总量的比重从2015年的16.9%增加到了18.8%。到了2019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产业总产值已经达2.13万亿元。业内预计,到2020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总产值将突破2.5万亿元。二、研发创新投入不断加大生物医药产业一直以来都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长周期的特征,需要高额投入作为产业进入和持续发展的条件。因此,为应对科技创新瞬息万变和国际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局势,各国际大型跨国医药企业争相加大科研投入。无独有偶,近年来国内排名靠前的头部企业在研发人员的招募和硏发资金的投入方面,也都在不同程度地加大力度,对硏发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例如,以岭药业(002603)从2016年至今,就已在化学生物药研发领域投入超过3个亿。对此,业内认为,在连续研发投入推动下,以岭药业的化药业务将进入收获期。三、人工智能+生物制药成趋势人工智能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制作品质提升,加大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性和药品数据的可靠性。因此,近年来全球大量药企都开始大力探索人工智能与新药研发相结合,通过智能技术加速新药研发进程,提升研发效率。目前,中国医疗人工智能产业在大环境下也已进入高速发展时期。除了医疗人工智能领域科研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外,在科技产出方面,近10年我国医疗人工智能领域中文科技论文发文量也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17年,我国医疗人工智能领域外文科技论文产出已累计达到34655篇。在大环境下,加快生物医药与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必将会是行业的大势所趋。四、核心城市集中提高,呈产业集聚化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显示,生物医药产业是目前中国战略新兴产业之一。而近年来,在政府及宏观政策的支持,各地相关部门正逐渐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先行,通过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各地形成具有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截至目前,我国已共批准成立了168个国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生物医药类(含医疗器械类)产业园区有67个,形成了包括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和东北地区在内的产业集聚区。从整体来看,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突破,以及政策的导向,我国医药行业的集中度将不断提高。而根据2019年12月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将生物医药作为长三角区域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十大聚焦产业领域之一,将建设一批国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来看,核心发展地区,例如长、珠江地区因其具有较高的人才、科研等基础,集中度还将进一步提升。网站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则非本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