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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20
    2019

    上市公司并购与并购基金

    上市公司并购与并购基金近几年,国内企业并购规模已超越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上市公司并购渐成主流,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8年,国内并购发起数量以2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快速增长,宣布的并购数量为年均7,763起,年均并购金额达到2.88万亿(约4250亿美元),已经超越美国第4次并购浪潮的势头。数据来源于Wind ,2014-2018年国内并购交易统计数据图得益于并购市场的活跃,2014至2018年,国内共成立并购基金644只,累计完成募集2728亿元;其中上市公司发起、参投的并购基金共计390只,占并购基金数量的60.55%,且完成募集的203只基金共募集1685亿元,占募集规模的61.76%。上市公司发起或参投的产业并购基金数量、规模都明显提高。数据来源于Wind,2014-2018年国内并购基金数量及规模统计表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模式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模式主要有借壳上市、整体上市和产业并购三种。1、借壳上市,其释义为一家非上市公司通过把资产注入一家已上市公司(壳),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注入的资产得以上市。该类运作因2016年资产重组新规对借壳标准的严格完善而骤减,2016-2018年期间完成或通过的借壳案例平均不足10家,作为严格发行制度的补充,预计借壳上市在注册制未完全放开前仍将保持一定的市场需求。2、整体上市表现形式跟借壳上市有些相似,但是是以股东为主体驱动的关联交易行为,通常是股东将自己资产注入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而提升上市公司资产量和提高股东权益比例,但跟借壳上市有所区别的是控制权并不因为重组而发生转移,整体上市也称之为关联方注入。2005年股改后随着市场和支付工具的发展,整体上市市场逐渐占有一定比例。伴随国企整合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驱动,整体上市在2014-2018年出现了阶段性的活跃。3、产业整合式并购是以上市公司为主体、以扩大上市公司现有资产业务规模为目的的经济活动,是上市公司规模化发展和国内产业逐渐集聚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40年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成果为产业整合奠定了物质基础,上市公司及市场体制的改革为整合提供了外部条件。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A股上市公司发生的该类型并购案例不少于4010起,并购金额不少于1.82万亿,占全年并购案例的34.6%,超过全年并购金额的65%。其中,以产业上下游资产为标的的产业并购占比不断上升,并已成为并购市场主流。三种模式的区别二、并购基金围绕上市公司的投资策略从并购基金的投资策略来看,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和参股型,其中前者是典型的并购基金。控股型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参股型并购基金并不取得目标企业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的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1、 控股型并购基金控股型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能*大限度地提高并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是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控股型并购基金具有三个重要特征。1) 以获得并购标的企业控制权为投资前提。当企业发展出现困难或遇有好的市场机会,股东出售意愿较强,并购人较易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2) 以杠杆收购为并购投资的核心运作手段。国内外目前的金融体系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提供了垃圾债券、优先贷款、夹层融资等多样化的并购融资工具,并购基金杠杆率得以数倍甚至数十倍地释放,投资规模和收益率随之获得提升。3) 以打造优秀整合能力的管理团队为安全保障。控股型并购需要对标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经营整合,因此需要具有资深经营经验和优秀整合能力的决策管理团队主导标的企业的一系列整合重组,以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价值。2、参股型并购基金参股型并购基金并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参股型并购基金虽然不能主导标的企业的整合,但可以少量资本为支点,借助增值服务和网络资源参与并购。通常参与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为并购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购基金根据对行业和并购双方整合价值的判断,以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而言更为灵活的方式提供过桥贷款,以较低风险获得固定或浮动收益。同时可通过将一部分债务融资转变成权益性资本,实现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二是适当对标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购基金可以是已有并购企业的跟进投资者,也可以联合其他有整合实力的产业投资者为主导投资者,共同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整合重组,在适当时候通过将所持股权转让等形式退出。三、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盈利模式1、 收购国企、参与改制、上市退出参与国企改制或混改带来的制度性套利机会,例如:弘毅资本收购江苏玻璃集团控股权,主导产业整合并重组改造,后更名中国玻璃在香港上市。另外,我国A股市场由于历史发行制度原因,众多国有企业选择资产分拆上市,近几年国资委和证监会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并购基金有机会参与集团改制与上市,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于二级市场股价提升获利。例如:平安创新资本、鼎晖投资参与上海绿地集团改制并借壳金丰投资(600606)整体上市。2、参股拟借壳资产作为IPO制度的补充,即便是发达资本市场依然存在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借壳上市。由于借壳上市能够实质性改变上市公司的财务和业务状况,并购基金参与借壳上市可以通过低价参股拟驻入资产,然后按照市场法估值获利,或因拟借壳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提升获利。例如:中信资本参与分众传媒私有化并借壳七喜控股(002027)、复星创富参股韵达货运借壳新海股份(002120)。3、参与上市公司重组再融资并购基金参与拟借壳上市标的公司,需要提前将资金注入拟借壳资产,然后通过二级市场股价提升获利,但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并存在一定风险,资金投入时间较长。由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可进行不超过购买资产价值100%的再融资,即为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提供了投资空间。例如:2015年中信并购基金参与物产中大(600704)反向收购浙江物产集团时的配套融资等。4、收购上市公司股权该模式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财务性收购,即并购基金通过二级市场举牌上市公司(不谋求控制权),埋伏待上市公司重组或业绩提升后股价上涨,然后出售股票获利退出;例如,中科招商举牌鼎泰新材(002352),钜盛华举牌万科A(000002)。第二种是战略性收购,即并购基金通过协议收购或要约收购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然后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改造或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取得股权市值的增长。例如:浙民投天弘于2017年要约收购ST生化(000403);智成投资于2018年收购锦富技术(300128)。
  • 03-22
    2019

    科创板规则落地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随后不久,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就规则制定情况,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科创板规则正式落地!有三个重大突破,四个微小变化科创板作为上交所新设立的独立板块,与现行的A股市场相比,有几大重要突破:第一,允许尚未盈利的公司上市;第二,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第三,允许红筹和VIE架构企业上市。更重要的是,对科技创新企业具有更高的包容度,将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上交所根据公开征求的意见,调整和完善了部分业务规则。一是进一步明确红筹企业回归标准,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技术、有竞争优势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二是进一步优化股份减持制度,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由3年调整为1年。三是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审核内容和要求。四是进一步合理界定持续督导职责边界。二、上交所配套业务规则六大看点1、门槛50万,两年经验不变。上交所表示,从数据测算看,50万资产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当性要求是比较合适的。现有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约300万人,加上机构投资者,交易占比超过70%,总体上看,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 2、现有可投A股基金均可买。上交所表示经向监管机构了解,现有可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均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前期发行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也可以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战略配售。 3、不实施T+0。上交所表示,国内对实施T+0交易机制一直有呼声,但是也存在不同意见。经综合评估,按照稳妥起步、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中未将T+0交易机制纳入。4、竞价交易20%涨跌幅,上市后的前5天不设价格涨跌幅。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20%。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 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 价格涨跌幅限制。5、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本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 15:05 至 15:30 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 15:00 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6、表决权差异安排。发行人在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不得在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以任何方式设置此类安排。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三、上交所正式确定科创板上市标准上交所3月1日发布的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规则明确了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五)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其中,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近两年净利 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近 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近一年营业 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近一年营 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 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 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此外,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4 ﹝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 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 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 准之一: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近一年营 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 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 07-06
    20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尊重和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断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针对近期民间投资增速有所回落,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国务院部署开展了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调研。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调研情况汇报,对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几年来,非公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已成为稳定我国经济的重要基础。非公经济创造了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80%左右的社会就业,民间投资已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动《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各项政策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更好发挥民间投资主力军作用。二、认真抓好督查和评估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调研发现,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存在着政策措施不落地、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以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企业成本高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号入座”,逐项检查,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并于8月15日前将阶段性整改结果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组,从7月中旬开始,对民间投资体量大、同比增速下降较快和近期民间投资增速滞后的省(区、市),组织开展重点督导。三、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以简政放权为“先手棋”,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了企业活力。但一些民营企业反映,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少服务等问题,相关行政审批链条未见明显缩短、审批效率没有明显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未全面推开,重复检查较多,政府服务缺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破除各种关卡,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该给市场的权力要尽快放给市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透明**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聚焦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审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四、努力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已明确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公平准入等原则和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民营企业普遍反映,在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仍难以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政策要求,坚持一视同仁,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促进公平竞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针对自行出台的政策,开展全面自查,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切实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有关自查情况于8月15日前一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五、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年来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措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民营企业申请贷款中间环节多、收费高、难度大,一些银行惜贷、压贷、抽贷、断贷行为时有发生。银监会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切实做到“三个不低于”,即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坚决查处银行涉企乱收费;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扩大服务中小微企业业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改进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国工商联、新华社等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融资状况调研评估,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六、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国务院要求有关方面开展正税清费,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等工作,目的是降低企业负担,规范税费制度。但民营企业反映,目前一些措施还不够落实,未能充分享受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有的地方各种评估收费多,甚至仍然存在乱收费、乱摊派情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等政策落实。要抓紧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集中清理,坚决砍掉不合理收费和中介服务环节。财政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抓紧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推动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审计署要将涉企收费审计作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进行跟踪。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部署清理政府对企业各种欠款的专项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解决拖欠各类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以及应返未返保证金等问题。七、强化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督促落实,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等问题,建立问责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要按照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主动改进工作。凡对企业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依规处理,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八、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力度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营造民间投资良好舆论环境。要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畅通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有效渠道。要重视总结推广政府管理服务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曝光不作为、乱作为案例。要主动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和改善市场预期。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7月1日转载于 中国政府网
  • 04-29
    2016

    百分之99的企业家都不知道的市值管理实战操作经验

    上周三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举办“挂牌企业的市值管理应从‘娃娃’抓起”专题讲座反响热烈,小编已经介绍了市值管理是什么,为什么要做市值管理 《不懂市值管理,就算挂牌又如何?》,本篇将会跟大家聊聊市值管理的完整模型、挂牌企业市值管理关键节点,到底公司谁来主要负责市值管理的工作。1市值管理的完整模型市值管理的完整模型包括价值管理、价值描述、价值传播、价值实现四大板块。从顶层设计到*终目标实现,每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将会对这4点逐一分解解读。价值规划-顶层设计价值规划包括企业统筹安排、战略方向、业务结构优化、管理模式和组织结构优化、股东结构优化、4R管理这几方面。企业需要先明确未来3-5年的发展战略,确立了以市值为导向,产融互动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目标,战略目标可以分解为业务目标、管理目标、资本目标逐一实现;再根据这个新的发展战略,实施业务结构优化、管理模式、组织结构、股东结构优化;4R(IR、AR、MR、RR)管理,4R分别代表投资者关系管理、分析师关系、媒体关系、监管层关系任何想要做好市值管理的企业都要做好这几点。价值描述-定位评估在向投资人描述企业的价值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企业的这几个方面:1、你一定要定位他所属行业的特性。它是属于什么样的行业?它的增长速度怎么样?市场规模怎么样?市场结构怎么样?在这个行业里面竞争要点是什么?这些是你进入到一家企业第一周就要搞清楚的问题;2、一定要定义清楚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什么,研发、营销、规模、品牌、人才,要定义清楚它是靠什么能持续地挣钱;3、要分析清楚这个公司的管理团队是一个什么样风格的管理团队。如果是基金经理、做投行的去调研一家企业的时候如果有条件的话,**能够24小时跟这个老板跟一天,这是*佳的一种方式;4、业绩处于什么样的增长阶段要定义出来;5、公司有没有发展战略规划,它未来想发展成什么样的公司?所以经常会有做投资的人去问一家公司的创始人五年之后想发展成什么样子。你看他有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还有一点,要分析这个行业国外有没有大公司。价值传播-投资者沟通价值描述完成之后,接下来讲价值传播。卖一个企业和卖产品是一样的,它也需要去向资本市场上进行营销。我们总结了价值传播的一些核心原则:1、找到“打喷嚏股东”:资本市场上有一类投资者,他的决策可以影响其它投资者的决策,找到并锁定这一类投资者。2、增大投资者的沟通范围和深度:北上广深主要投资者开展1对1沟通;3、重点加强偏好行业基金的沟通。我们对市场上所有的基金专门做了数据库统计分析,我们做出来就能很精确地分析出来哪家公司喜欢买IT行业的上市公司。4、做好预期管理。这四个原则放到任何一家公司都适用。价值实现-目标实现衡量一家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有没有做成功,可以从以下的方面去看。1、看市值两年时间内企业的市值1亿的市值变成5亿,而且远超行业平均涨幅和竞争对手的涨幅,这就是效果。2、看市盈率阶段市盈率的增幅也超过了它的竞争对手,**值也超过了竞争对手。3、股权吞吐及流动性企业从以前无交易到现在交易不断增多,股价持续上涨,企业做了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都赚了钱,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就更高了,这是正向循环。这个工作也做得很漂亮。4、看公司主题公司以前没有主题,无人关注,现在明显清晰,是某领域热点企业 。5、看研究/媒体热度研究报告数量从几年发一篇报告到平均每月发布5份研报,从以前无人问津到现在研究员、媒体主动找上门来。6、看机构(长期)投资者比例及数量机构股东数量明显改善,以前没有机构投资者,现在机构投资者明显增多。机构投资者和短期投机者相比来说,对企业的影响完全不一样。2挂牌企业市值管理的8个环节挂牌企业从进入资本市场股改开始变进入了市值管理的范畴。挂牌企业市值管理包括挂前挂后8个环节。挂前包括股改、信披、挂牌、路演四个环节。从股改开始,就决定了企业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在资本市场。挂牌企业股改和披露是企业市值管理的开始。曾经碰到一家公司业务非常吸引人,企业股价很低,但在和企业具体了解的过程中发现企业*有吸引力的核心技术放到了另外一家公司,虽然都是老板实际控制的企业,但这一核心技术却不在这家企业。对于投资人来说投资人所投的这家公司如果不是比较有吸引力的业务,那投资的兴趣立马就没了。挂牌之后的信息披露、挂牌仪式、路演都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自我营销的重要机会。挂后包括定增、并购、做市、转板四个部分。挂后正式进入企业常态的市值管理的阶段。定增成功不成功并不是企业能不能融到资,重要的是能引进什么样的投资人,机构还是个人,是财务还是战略投资人,对企业的影响完全不一样。做市就是企业的流动性管理。推荐机构可以作为企业的类做市商来提高企业的流动性。企业有交易量,才能在资本市场上吸引到更多的投资人参与到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企业的估值定价也有了一定的基础。转板必然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发展的必然选择。从资本市场的小学“区域性股交中心”转到大学“主板”市场,登录不同的市场,市盈率必然是不一样的。3挂牌企业怎么做挂牌企业市值管理怎么做,要从顶层设计、融资并购、投资者关系管理、研报,这四个具体执行层面来说。顶层设计市值管理的顶层设计要突出这几点,突出主业、小步快跑 、行业并购、员工持股。顶层设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只有老板才能完成的任务。突出主业,集中**优势。对于挂牌企业来说,本身存在资金少、渠道单一、人才不足等特点,所以更应该集中优势发展企业的主营业务;融资方面,挂牌企业更应该小步快跑、快速融资。和一家一次融资几千万的企业来说,分成多次,每次小额融资,股价不断上涨更有优势;行业并购,提前规划;并购是一家企业在资本市场上高速成长的必然选择;员工持股,利益共担,进入21世纪人才是*贵的,股权激励、员工期权,对于挂牌企业来说,应该考虑起来。这四个维度从企业发展的过程来说,是由“小”变“大”的过程。在企业发展初期先集中力量、突出主营,放大优势;在企业进入爆发期,要多次小额高频融资,提高股价;这个时候千万不要忘了,用股权等各种激励方式留住优秀的员工;融资并购也成为企业跨越式增长的重要手段。融资并购在融资并购这一环节中,首先要问钱从哪里来?对于挂牌企业来说,本身资金不够充裕,所有融资的资金用来并购成为普遍现象,这种被称为投资类并购,资金多半用来收购新业务或者不同地域的竞争对手的公司,达到较为快速和低风险地实现跨界转型。另一种是融资类并购,可以加快产业链横向或纵向整合,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方向来规划。在并购的过程中很多中小企业还会采用“以股换股”的方式,这也是降低现金压力的方式。市值管理对并购的主要作用表现在:有效降低并购成本:换股收购、以小换大;业绩对赌、利益融合;有效利用中介资本杠杆:并购基金、融资收购等。并购基金在上市公司并购的过程中非常普遍,对于挂牌企业来说融资收购更为合适一些。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是“4R”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过程包括正向路演、反向路演,定期开放投资者调研,并向投资者沟通公司**发展情况和亮点,用投资者理解的语言去描述你的公司价值,与资本市场对话,公司估值立马就不同了。现代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一定要借用互联网的方式,当然并不是发个邮件、让投资人关注的微信公众号这么简单,可以借用成熟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具,形成自己的资本名片。在引进投资人的过程中一定注意长期投资者的价值。长期投资者的比例和数量,决定了企业股价的波动,长期投资者对企业市值稳定的增长是评估企业市值长期增长的重要作用。可以多留意行业中的“意见**”,这里的意见**是指行业中的重要投资人,这类投资人的投资,对之后的跟投、再融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还会对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出关键性的意见及行业的其他资源。研究的力量研究报告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企业的“软广告”,对挂牌企业来说是对企业亮点、投资价值的梳理,也是企业面对资本市场投资人的推介书。券商研究报告对挂牌企业的作用包括:专业定位、梳理亮点、传播价值、对接资源。对于在资本市场上经验极少的挂牌企业来说,找一个专业的机构来完成企业估值、核心亮点梳理、并用*合适的姿态面向投资人是必不可少的。转载于:OTC企酷微信公众号
  • 04-18
    2016

    一般公司主体绿色债券发行实务详解

    报告主要内容(1)如何确定所发债券是否具备绿色属性?第一步:根据所发债券的类型,查相应的参考文件,确认募投项目是否在官方认定的范围内以及是否达到具体认定标准;第二步:发行人**能提供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第二意见”,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进行评估与认证。(2)如何选择发债类型?由于监管层对绿色债券较为明显的支持态度,对于发行人而言,设计发行方案、设置期限、选择权、还本付息方式等等都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在发债类型的选择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包括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期、项目回收期、项目预测现金流情况等在内的多重因素。(3)如何看待实践与理论的差别?对于来自绿色产业的发行人没有将募集资金直接用于投资绿色产业项目的情况,是否就不应该将其纳入绿色债券的范畴?本研究认为,绿色债券市场风生水起,各监管部门的推动力度也比较大,可谓是一个很好的刺激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杠杆”。如果将来自绿色产业的公司主体用于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而发行的债券纳入绿色债券的范畴,应能为绿色产业带来更大的生机和活力,也能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转型的步伐。(4)如何兼顾促发展与防风险?2016年,绿色债券将大概率迸发出较大的发展潜力,那么如何在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壮大的同时防范市场风险?本研究认为,应着重从信息披露、款项管理、吸引投资者、信用增进、基础设施建设这五个方面发力。正文一、所发债券是否具备绿色属性?第一步:根据所发债券的类型,查相应的参考文件,确认募投项目是否在官方认定的范围内以及是否达到具体认定标准。1.上交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中认定的绿色产业项目范围,主要系参考去年年底绿金委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具体如下:一是节能:高能效设施建设、节能技术改造等。包括工业节能,如特高压电网、生物质、低热值燃料供热发电、LED照明等高能效产品利用项目等;包括“上大压小、等量替换”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及工业、交通、通讯等领域其他类型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可持续建筑、能源管理中心设施建设运营、具有节能效益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或者根据城市内涝及热岛效应状况调整完善地下管线布局、走向以及埋藏深度的建设及改造项目)等。二是污染防治: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类型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包括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如污水、污水处理副产污泥、大气污染物、城镇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等;包括环境修复工程,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项目、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项目;包括煤炭清洁利用,如煤炭洗选加工、分质分级利用,以及采用便于污染物处理的煤气化等技术对传统煤炭消费利用方式进行替代的装置/设施建设运营项目。三是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包括节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如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农牧业节水灌溉工程、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以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含海水淡化、苦咸水、微咸水、再生水和矿井水处理利用等)设施建设运营;海绵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运营项目;尾矿、伴生矿可再开发利用;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废弃金属、非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装置/设施建设运营;农业秸秆、林业废弃物、城乡生活垃圾等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置/设施建设运营等。四是清洁交通:包括铁路线路及场站、专用供电变电站等设施建设运营(含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设施建设运营;城乡公路运输公共客运车辆购置及公共交通体系所需的站点、BRT线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线路养护;水路交通船舶购置及航道整治;高清洁性标准燃油生产装置建设,既有汽油、柴油生产装置清洁性标准提升技改项目,车用燃油产品生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及整车制造及配套充电、供能等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交通领域互联网应用等。五是清洁能源: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项目;智能电网及能源互联网项目;分布式能源项目。六是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等;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生态农牧渔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发改委绿色企业债券认定的绿色产业项目范围,主要系参考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其划定的支持重点为:一是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包括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以及余热暖民等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企业能效综合提升、绿色照明等。二是绿色城镇化项目:包括绿色建筑发展、建筑工业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智能电网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三是能源清洁**利用项目:包括煤炭、石油等能源的**清洁化利用。四是:包括水能、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浅层地温能、海洋能、空气能等开发利用。五是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包括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循环经济、再制造产业等。六是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包括节水改造、海水(苦咸水)淡化、中水利用等。七是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危废、医废、工业尾矿等处理处置。八是生态农林业项目:包括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九是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包括节能环保重大装备、技术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十是低碳产业项目:包括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及相关装备的产业化,低碳产品生产项目,低碳服务相关建设项目等。十一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项目:包括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项目。十二是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包括低碳省市试点、低碳城(镇)试点、低碳社区试点、低碳园区试点的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及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步:发行人**能提供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第二意见”,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进行评估与认证。进行绿色认证,意在对发行人拟发行债券的绿色程度进行量化评级,绿色程度越高则发债成本越低。目前,虽然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强制要求发行人提供第三方绿色认证,但为增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吸引更多投资者,发行人**能遵从国际惯例,请独立的专业认证机构出具被市场认可的、详细的“第二意见”。由于国内绿色债券发展时间还很短,所以本土独立的绿色认证机构仍亟待培育。当前国内市场比较认可的机构主要有承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编制工作的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和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还有少数在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前认证方面已有相关实践经验的专业评估认证机构,比如安永,就曾为浦发银行、青岛银行绿色金融债提供绿色债券发行认证。相比而言,国际上比较权威的专业认证机构已达七八家,比如CICERO(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Vigeo评级、Trucost等,这些也是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可以选择的第三方认证服务提供商。二、如何选择发债类型?发行人募投项目确认投向绿色产业项目之后,应依据项目特征和需要去选择绿色债券发行方案。目前来看,发改委等各债市监管部门都已经和正在发力绿债市场,因此对于发行人而言,未来既可以选择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可以选择发行中票、短融、定向工具等。具体而言,各债券品种的特征如下:表1 绿色债券发行人可选债券类型明细资料来源:公开资料,鹏元整理由于监管层对绿色债券较为明显的支持态度,对于发行人而言,设计发行方案、设置期限、选择权、还本付息方式等等都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在发债类型的选择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包括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期、项目回收期、项目预测现金流情况等在内的多重因素。下面,让我们做几个简单模拟:(1)如果绿债发行人为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较大,募集资金用于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建设运营,项目尚处于建设初期且建设周期较长,同时预计建成后客流量和票款收入很有保障,那么就可以选择项目收益债、可续期类债券;沿用上述城铁项目,如果该项目已经投入运营并开始盈利,那么就可以选择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如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或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2)如果绿债发行人为城投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募投资金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项目处于开工初期,建设周期为5年,投资回收期为20年,这种情况可以选择发行一般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可续期债券等专项债,债券期限、选择权、还本付息方式可进行灵活设计。同时,发行专项债的城投公司还不受 “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 GDP 的比值超过 8%的, 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的限制,不受“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限制。(3)如果绿债发行人为非上市民营企业,资产规模一般,主体信用级别为AA,主营业务是电力、热力供应,募集资金用于锅炉脱硝技改,技改之后各项指标将达到并优于国家氮氧化物规定排放标准,在不追加AAA主体级别担保的情况下,就比较适合选择发行小公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定向工具),具体可根据自身对期限、评级、信披等的偏好来定夺。(4)如果绿债发行人为A股上市民企,主营土壤重金属综合治理业务,盈利规模大,持续性也较强,募集资金用于投建两个垃圾焚烧发电厂,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发行可转债,不仅能在较大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还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合理运用附加条款及权利设计,降低融资风险,当然前提是发行人能够接受转股之后公司股权结构的相应变化。(5)如果绿债发行人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其出于开展流域性、区域性或同类污染治理项目的目的而募集资金,比较适合会同几家相关联的项目实施主体以集合债或集合票据的形式联合发债;对于节能、节水服务公司以提供相应服务获得目标客户节能、节水收益的合同管理模式进行节能、节水改造的项目,以集合债、集合票据的形式发债融资也是比较适用的。其优点在于可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申报发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债门槛和融资成本,同时还可以加快审核,并适当简化审核程序。(6)如果绿债发行人不仅想将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还想使用部分资金来优化债务结构,比如偿还银行借款、置换高成本债务等,那么目前来看比较适合发行绿色企业债。原因在于发改委在《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指出,允许企业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允许主体信用评级 AA+且运营情况较好的发行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由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总之,绿债发行人应综合考虑包括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期、项目回收期、项目预测现金流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债券类型的特征,来选择更适合的融资方式。三、如何看待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绿色债券的实践走在政策之前。事实上,尚没有“绿色债券”这一说法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绿色概念的债券在市场上发行、流通。虽然有相当一部分实践先行的绿色债券从严格意义上并不符合其概念界定[1],比如其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而没有专门用于某个绿色产业项目,但是本研究认为,从具体案例着手,对未来绿色债券的发展演变进行猜想,仍能对各市场参与者提供不同的思考视角。1.以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为例资料来源:wind资讯,鹏元整理2. 以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为例资料来源:wind资讯,鹏元整理3. 以2015年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专项债券为例资料来源:wind资讯,鹏元整理从以上三个案例中可以发现以下几点:(1)募集资金并非都是专门投向绿色产业项目,置换银行贷款、改善融资结构、补充营运资金的需求较为旺盛,尤其是来自绿色产业的发行人;(2)绿色债券的发行人并不局限于绿色产业,非绿色产业的发行人拟投资于绿色产业项目而进行融资,也可以发行绿色债券;(3)增信方式上还停留在较为传统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增信思路有待拓宽。对于上述第一点,也就是来自绿色产业的发行人没有将募集资金直接用于投资绿色产业项目的情况,是否就不应该将其纳入绿色债券的范畴?是否就不应该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本研究认为,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初衷是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这也就意味着支持来自绿色产业的公司主体发行绿色债券,以满足其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是很有必要的,也是符合调控目标的。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其中就包含这样一条:“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当前,绿色债券市场风生水起,各监管部门的推动力度也比较大,可以说绿色债券就是一个很好的刺激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杠杆”。那么,如果将来自绿色产业的公司主体用于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而发行的债券纳入绿色债券的范畴,应该能为绿色产业带来更大的生机和活力,也能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转型的步伐。目前,仅发改委在《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明确指出,“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主体信用评级AA+且运营情况较好的发行主体,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由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这就在相当程度上为来自绿色产业的发行主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了制度红利。上交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中也指出,“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并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其也透露出上交所也支持绿债发行主体可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先期的贷款。对于上述第二点,也就是非绿色产业的发行人发行债券以投资于绿色产业项目的情况,此种情况各监管部门都秉着“募投项目绿则债券绿”的原则将其认定为绿色债券,这就意味着将募投资金投向绿色产业项目的城投债也可以被认定为绿色债券,从而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城投公司发债融资的目的是开展绿色城镇化项目,进行既有建筑的节能化改造,那么就可以绿色债券申报发行,这样就能争取到相应的投资补助、担保补贴、债券贴息等优惠政策。可以说,从某种程度上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为城投公司转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自2015年以来新预算法正式实施起,城投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就开始逐步被剥离,不少城投公司面临着要么被动关闭、要么加快转型的压力。绿色债券推开之后,城投公司的举债渠道豁然开朗,融资成本也可望降低,这使得其可以继续在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显然这非常有利于城投公司的转型,进而再次焕发了城投债的“生命力”。具体而言,发改委在《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明确指出,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基础上,绿色债券比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审核效率得以提高;同时,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审核政策和准入条件也相应放松,比如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 80%(相关规定对资本金**限制另有要求的除外),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资产负债率低于 75%的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其它公司信用类产品的规模,发行主体扩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显然,这些政策将使城投债以绿色企业债的身份迎来新一波发行浪潮。那么可以想见,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相当一部分产业债的信用风险不断积聚并加速扩散,城投公司发行的绿色企业债券对于投资者而言必然成为“香饽饽”。对于上述第三点,也就是增信方式较为传统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市场上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的运用较多,比较容易得多投资者的认可。不过,我们认为,包括监管者、发行人、投资者在内的市场参与各方应该搭着绿色债券的“东风”,去探索和尝试更多创新型增信方式,以进一步拓宽债券市场增信思路,为市场寻得更多适用性强的增信方式。目前,监管层面给出了一些针对绿色债券的创新型增信思路:比如,可以由市级以上(含)地方政府设立地方绿色债券担保基金,专项用于为发行绿色债券提供担保;再比如,可以采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收益权,以及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质押等增信担保方式。具体而言,地方绿色债券担保基金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强,较大的可能性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专项用于绿色债券增信的政府性担保基金,这种增信方式的效力很大程度上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挂钩。同时,还需要考察担保基金的具体管理模式,包括是否能通过立法形式将对绿色债券担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后续是否能根据年度代偿损失情况及时增资从而不断强化担保基金承保能力等。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收益权及预期绿色收益质押担保作为*能体现绿色债券特征的增信方式,目前尽管还没有试水,甚至还面临一些实践上的阻碍,但长远来看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事实上,去年9月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也明确提出:“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自然生态是有价值的,保护自然就是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应得到合理回报和经济补偿。”换而言之,碳排放权也好,排污权也罢,广义上都是稀缺资源,狭义上更是兼具商品属性与金融属性的资产,可以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租赁,也可以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如果相关企业能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减排治污,那么就可以盘活富余的碳排放权或排污权,从而就能将富余部分作为质押物发行绿色债券进行融资。不过,为了促进此种创新型增信方式的运用,还需要从加强立法保障、强化执法监管、活跃二级市场交易、完善合理定价机制等多方面进行必要的铺垫。四、如何兼顾促发展与防风险?2016年,绿色债券将大概率迸发出较大的发展潜力,那么如何在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壮大的同时防范市场风险?本研究认为:(1)信息披露方面:第三方认证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等相关方应对绿色产业项目环境效益、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持续跟踪并进行定期披露,特殊情况则应进行及时披露。围绕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应覆盖绿色债券的整个存续期。(2)款项管理方面:发行人应指定专项账户,用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同时,建议发行人、债权代理人与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绿色债券账户监管协议》,明确监管银行对专项账户的监管责任范围,并约定其对账户相关情况的通报频率、详实程度等,从而确保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按约定用途和程序使用。(3)吸引投资者方面:建议出台投资激励政策及配套措施,逐渐培养国内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投资偏好。比如,可以对国内机构投资者购买绿色债券所获得的利息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5%)予以减免。事实上,不少专家提出绿色债券应能享受国债一样的免税待遇,但目前来看该项政策出台的难度较大,需待绿金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商讨。(4)信用增进方面:建议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绿色债券担保基金,帮助绿色债券创新品种中的低评级高风险债券实现外部增信,进而降低其融资成本。针对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特殊绿色资产,一方面应想方设法加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完善市场定价机制,一方面还应加快培养更为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以更为合理地评估其价值。唯有如此,才能使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收益权质押担保增信真正发挥作用。(5)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相关部门更大程度地调动官方及民间智库资源,加快构建绿色企业识别系统、绿色企业环境信息数据库、绿色项目环境效益评价系统等,并进一步开发出具备强适用性的分析手段、分析工具。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为投资者、监管部门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准确的辅助决策和监督、监管工具,让企业和项目快速呈现出其“真面目”——究竟是深绿色、绿色、浅绿色还是污染型?随着时间推移是否发生动态变化?这种可实现快速识别、动态监测的线上系统,对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附注:[1]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13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出台的《Green Bond Principles》(2015年第二版,简称GBP),将绿色债券定义为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国家发改委将绿色债券界定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转载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
  • 04-08
    2016

    黄晓明代言P2P公司出现逾期 这次教主也摊上事了!

    互联网金融平台金鹿财行、当天财富近日陷入兑付危机,两个平台的“战略合作伙伴”上海快鹿投资集团,“紧急”调整管理层,并宣布到2018年3月底前兑付完毕。但与此同时,有消息传出,东虹桥在线、趣豆理财、魔环电影等与快鹿集团“关联”的多个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开始出现逾期。而凑巧的是,该平台是由黄晓明投资并担任代言人,这下,不少投资人都跑到黄教主的微博底下哭诉,更有人专门发起了一个#一起召唤黄晓明来还钱#的微博话题:当然,教主也是冤大头。东虹桥的真正三大股东是龚晶,朱力跟上海隆钥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黄晓明只是明星合伙人,结果现在却成了背锅侠,骂声全都冲着他,“黄晓明不是人,你还我血汗钱!”有业内人就说了啊,像这种P2P金融项目出了事,如果仅仅是代言人还好,要承担的可能是虚假广告推荐,一般是行政处罚,晓明多的是钱不怕给不起罚款。怕就怕啊,黄晓明真如传闻所说是投资人,且该公司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的话,那么教主也可能去蹲班房了。除了黄晓明,还有这些明星也因为跟有问题的P2P公司扯上关系而躺枪。鑫琦资产:张铁林、蒋大为、姜育恒等这不前阵子皇阿玛张铁林代言的P2P平台“鑫琦资产”陷入了巨额兑付危机。要知道这鑫琦资产的前身其实就是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它的理财产品实际上就是用投资者的钱给开发商融资,完全不具备P2P小额分散贷款的功能。一起看看2015年12月30日的鑫琦资产年会吧(是的你没看错就是2个月之前),鑫琦资产的“市场君”说:“120桌,座无虚席,场面甚是震撼!”有蒋大为老师……姜育恒那首《再回首》……“再回首,(鑫琦资产)背影远走;再回首,(投资人)泪眼朦胧”还有,周传雄。。。就是那个小刚。。原创歌手依淼带来一首《西游记》里的《天竺少女》,哦~啥里瓦啥里瓦~~星光大道歌手,寒月,民族派演绎担当。。还真有不少明星代言过P2P其实,不少P2P平台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花重金邀请明星做代言,结果名气是大了,到头来跑路的也不少,留下代言的明星给他们“背黑锅”。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给P2P平台代言的明星们:王宝强:团贷网这头衔也是很有意思,**体验官。不过你请一个没有任何金融背景的明星来替我们体验,真能体验出啥来么?还是说这只是换一种形式的代言,妄图通过王宝强老实人的形象,让你的产品“显得”更加让人信服?范冰冰:紫马财行去年,范爷演了武则天、去戛纳扮了花仙子那阵子可红火了。然后我就在电视广告上看到了这个——范爷抹着姨妈红自信地说:“只有发挥每一分**的价值,才是真正伟大的投资家”众明星:e租宝其实,去年出事的e租宝当时也请了很多明星来造势。比如:杨澜、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P2P行业乱象丛生 监管力度需加强前两天的金鹿财行、中晋理财的事件加上现在东虹桥的事件无不在告诫投资者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投资有风险”。然而,面对宣传上那些高额的回报,使得不少投资者趋之若鹜。然而,在当下监管滞后,市场混乱的情况下,类似的P2P公司着实存在不少,但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少投资者在面对明显的投资骗局仍然掷重金,*终血本无归。这些现象也在预示P2P行业中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的真空,来骗取投资人的财产,目前我国P2P行业没有一个完整的行业规章,致使很多P2P平台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干一些违法的勾当,这不仅侵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也搅乱了该行业。在这种情况下,有效及时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在保护投资人的钱,也是在保护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健康。转载于:一财网(http://www.yicai.com/news/5001081.html)